1月16日,张家界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成立授牌仪式在市劳动保障局举行。 一定意义上说,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和谐与否的晴雨表和风向标。就我市而言,2006年全市共立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07件,涉及职工220人,其中集体争议案件8件,涉及劳动报酬、保险福利、工伤、解除劳动合同等内容。市本级受理案件47件,占全市立案总数的44%,涉及职工152人,其中集体争议案7件,占全市集体争议案总数的87.5%。这107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和处理充分说明,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是协调劳动关系,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机制和手段,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特别是劳动者合法权益、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,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。 张家界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成立,标志着我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。将对排查和调处各类劳资纠纷,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,促进经济发展,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。 |